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计划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并安排好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中税协《关于举办“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计划外)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8月24日
附件:
中税协关于举办“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计划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帮助注册税务师、税务律师以及企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熟练运用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解决税企争议问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定于9月20日—25日在扬州培训基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举办“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税法与其他法律关系研究——辛连珠;
2. 民商法在税务代理业务中的应用——李文波;
3. 涉税鉴证虚假陈述相关法律责任——袁森庚;
4. 听证、复议、诉讼代理技巧——曹福来;
5.专家答疑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9月20日报到,9月21日—24日全天上课,9月25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
三、参加人员
1.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2.税务律师、企业高级财务主管等。
四、收费标准
食宿费:1750元/人/期(住宿为标准间);
培训费:3600元/人/期。
注:所有参训学员自行承担培训费和食宿费。如报名实际情况不具备办班条件,将提前通知取消办班计划。
五、报名方式
1.税务师事务所参训人员,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安全盘(U-key)或注册税务师个人安全盘(U-key)登录中税协网站“注税行业服务与管理平台-教育培训栏目” (http://www.eccta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经地方税协审核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确认信息,请确保手机号码填写正确。
2.社会人员(税务律师、企业高级财务主管)填写“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和“社会参训人员接站信息表”,发送至中税协教育培训部邮箱:jypxb@cctaa.cn。
六、联系方式
1. 报名联系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关迎军、乔娇娇,电话(010)68413988转8405、8410,传真(010)68457390,电子邮件jypxb@cctaa.cn。
2.技术咨询
如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中税协信息部。电话(010) 68451149,68451549,QQ:786496627。
3.接站联系
9月20日报到当天有工作人员在南京机场、南京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州火车站、镇江火车站及火车南站、扬泰机场接站。
(1)南京机场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7
(2)南京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96379
(3)南京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952
(4)镇江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5152726796
(5)镇江火车南站接站人电话:13616296627
(6)扬州火车站接站人电话:13952755617
(7)扬泰机场接站人电话:13665212365
七、其它要求
1.为提高答疑的针对性,本期培训班将按专题分两组同时答疑,接到报名确认信息后,请尽早提交问题。邮箱:yzsyxgc@126.com。
2.培训班报名将于9月12日截止,请勿直接向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报名。
3.税务师事务所参训人员须将航班、车次于9月16日前在面授培训报名管理子系统内填好。其他人员填写接站信息表,于9月16日前发送至教育培训部邮箱。逾期不报或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前往。
4.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5. 税务师事务所参训人员在培训班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附件:1、税务争议代理服务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2、社会参训人员接站信息表
3、税务争议代理相关业务问题登记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